一、 蓄电池室要求 电池安装处应远离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,如变压器、电源开关或保险丝等,安全距离为0.5米以上。室内温度一般应保持在25℃左右。电池应避免受到阳光直射,安装环境无**溶剂和腐蚀性气体。电池表面及电极应随时清理,并做好防锈措施。交换局一般应设独立蓄电池室。 蓄电池需经常检查的内容如下: 端电压; 连接处有无松动、发热、腐蚀现象(应及时清理,做好防锈措施); 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; 较柱、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逸出(结霜现象)。 二、 初次使用 密封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,但应进行补充充电。补充充电应采用限流恒压充电方法,充电电压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,一般情况下(电池存放不**过半年,环境温度25℃时)补充充电的电压和充电时间如下: 单体电池电压(V) 充电时间(H) 2.23 2~3天 2.30~2.33V 1~2天 在其它温度条件时充电时间应适当调整。如环境温度在10~20℃之间,则充电时间应加倍,如环境温度**25℃则充电时间应缩短。 三、浮充电压 当环境温度为20~29℃时,蓄电池浮充电压平均每个单体电池为2.23伏,不同温度范围可按下列标准确定浮充电压: 环境温度(℃) 浮充电压(V) 0~9 2.29 10~19 2.26 20~29 2.23 30~39 2.20 四、 均充电压 汤浅蓄电池的均充电压可设定为2.30~2.33V/只,具体要求如下: 浮充电压有一只以上低于2.18V/只,处理方式是电池放出50%左右容量后,建议在手动均充情况下,充电2~3天,如仍不可恢复,请联系我们; 放出20%以上额定容量时,要自动均充; 10周自动均充一次; 自动均充时间设定为15h。 五、 其他 蓄电池放电后,应立即再充电,以免因搁置时间太长,不能恢复容量。 电池应避免用过大或较小电流放电,放电电压不得低于蓄电池终止电压,避免深度放电。 在正常使用的电池不得打开安全阀,以免影响电池的安全可靠性。 蓄电池在进行串、并联连接以及装卸时,应防止电池短路,所用工具必须 绝缘,连接螺栓必须拧紧。 容量低于额定值的80%的蓄电池,应进行更新。